【三点趣史】除了普那路亚婚,上古时代还有哪些婚姻制度

按照文字的定义,婚姻制度是由社会的习俗或法律所规定,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,并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为保障人类繁衍而制定出的制度规章。我们国家目前所承认的婚姻制度是“一夫一妻制”,但在人类进化前进的路途中,婚姻制度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。
杂婚制
上古时代最早期,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,远古人类的寿命很短,人与人之间处于原始群居关系,无文化,无禁忌,因此与动物群体没有特别大的分别,因此婚姻也就无任何的限制,杂婚的形式有利于繁衍后代,因此对于族群来说是有利的。
血缘婚
随着历史的发展,人类进入到原始的聚落时代,早期的聚落群体开始稳定,于是血缘婚开始出现。血缘婚是人类第一个婚姻制度,由此所形成的群落叫做血缘家族,但在血缘家族阶段,还没有产生氏族,因此血缘婚也是是原始群向氏族公社过渡时期的婚姻家庭形态之一。
这种婚姻的典型式样是:一群兄弟与一群姐妹之间互为共夫或共妻,子女自然为集群共有,男人过着多妻生活,同样女人也过着多夫生活。中国古代文献里的诸多记载,如唐末李冗《独异志》记录的伏羲、女娲兄妹结为夫妻的传说,就是血缘婚的一个例子,传说是宇宙初开之时,伏羲、女娲两兄妹居于昆仑山,承担繁衍人类的重任,兄妹商议欲结为夫妻,又觉羞耻难当。兄妹两人指天盟誓说:“老天若是准许我兄妹结为夫妻,让我俩头上的烟雾汇聚一处;若不是此意,请让我俩头上的烟雾离散。”果然,烟雾相交,于是兄妹结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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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那路亚婚
由于血缘婚是近亲婚配、近亲繁殖,后代易有遗传病,随着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步为人类所认识,并逐步为人类所否定。于是族外婚出现,这便是普那路亚婚,即一族团内的女子与另一族团内的一群男子,或一族团内的兄弟与另一族团内的一群女子互相通婚。这些共夫的姐妹或共妻的兄弟之间,互称“普那路亚”。
在这种婚姻形势下,两个氏族之间会相互联系通婚,我们在中国历史上也可以看到,比如周族和姜族,是世代通婚的两个大氏族,我们都是知道周族姓姬,但周族的祖先最早可以追溯到姜嫄她则是姓姜。
对偶婚
族外婚往往比较固定地发生在两个氏族之间,形成了事实上的亲戚型氏族。在这种长期通婚的过程中,成对偶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,一些男女逐渐形成比较稳定的配偶关系,发展成为对偶婚。
在对偶婚制下,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,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,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,这对主要的丈夫和妻子在一定时期里共同生活,组成最初的对偶家庭,这种家庭仍以女性为中心,实行族外婚的原则和女“娶”男“嫁”,夫从妇居的婚姻居住方式,妻子定居于本民族,丈夫则来自于别的民族,所生子女属于母方民族,世系按母方计算,对偶婚制是继群婚制而出现的一种婚姻家庭制度,是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的过渡形式。 比如仰韶文化临潼姜寨遗址出现的小房子,有学者解释说是母系氏族时期对偶家庭所居住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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